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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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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15 18:22: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实习生考核细则
为保证实习生系统实习,规范实习纪律,提高实习质量,护理部制定了《护理实习生考核细则》,具体如下:
一、请假制度
(一)考勤要求
1、由临床科室护士长负责在学生手册上登记每个学生考勤情况,详细登记日期、姓名、迟到/旷工/请假时间、缘由等情况,没有就写“全勤”。

2、护理部、护士长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护士长将考勤结果整理,学生出科时上报护理部,护理部将根据考勤结果逐一进行考核。
3、节假日一律按科室护士长的安排进行,带教老师公休、补休期间,实习生必须照常上班,不得休假,如带教老师补休假时间长,须由所在实习科室护士长重新安排带教老师。
4、 实习期间不得旷工,旷工1天扣考核分10分;旷课2天以上医院取消其实现资格。
(二)请假事宜
按信息科相关规定执行。请假超过1天者必须经信息科同意。学生请假情况及天数护士长及时上报护理部备案。
二、工作和学习
    第一条  实习生必须严守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和实习组长的领导和管理,严格按学校制定的实习计划和医院制定的实习安排进行实习。不得擅自改变实习计划和实习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实习科室,特殊情况需经实习医院批准同意。
    第二条  上班时应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不懂就问,反对粗枝大叶、对病人漠不关心、麻木不仁的倾向和行为,杜绝医疗、护理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  上班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规范(不准佩戴手镯、大耳坠,夏天不得戴脚链;可画淡妆),衣着整洁;佩戴手表或挂表;不准穿拖鞋、响底鞋、高跟鞋等进入病房。
    第四条  凡处方和医嘱等必须由医生和带教老师签字后方能生效执行。实习生不准伪造签字,不准借用病人名义为自己或别人开药,不准索取病人财物,不准接受病人馈赠。
    第五条  尊重病人的隐私和权益,爱护、关心病人,不得讽刺、挖苦、取笑、侮辱病人,不准与病人有不正当的来往。
    第六条  严禁酗酒、赌博、偷盗、打架斗殴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严禁深夜不归或在外留宿;如遇此类情况,实习组长必须及时向信息科或护理部及学校汇报。
    第七条  实习生必须积极参加护理部及科室组织的业务学习及其它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活动者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尊重带教老师和实习医院的所有工作人员,虚心向他们学习。如有不尊重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实习资格。
第九条  实习期间进行一切护理活动必须有带教老师在身旁,不得单独守班及单独操作,否则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条  必须节约用水、用电、用纸及其它医疗物品。严禁烧电炉和私装电器。爱护医疗器械和设备,如有损坏,应按实习医院赔偿制度由当事人赔偿。重要仪器和医药用具未经同意,不能擅自动用。
第十一条  严禁去院外的娱乐场所、网吧,禁止参与传销。一经发现,情节严重者,取消实习资格,退回其所在学校。
第十二条  每科实习结束时,应写出详细的实习小结,并由科室写出鉴定。实习全部结束时由医院写出实习总结鉴定。
第十三条  加强职业防护,规范护理操作,防止职业暴露。
三、其他考核细则
     第一条  护生必须参加护理部及科室各种教学活动,缺席一次扣考核分4分/人次;着装不规范、扣考核分2分/人次,工作服不清洁扣考核分1分/人次;上班迟到一次扣考核分1分,早退一次扣考核分2分,旷工一次扣考核分10分;理论(闭卷考试)、操作考试低于85分,扣考核分10分/人次;不听从带教老师带教,独立操作的,扣考核分20分/人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不服从领导、不尊重老师(顶、骂等)、组织纪律涣散、工作态度恶劣、不尊重病人者,扣考核分20分/人次,经教育不改者,实习医院有权取消其实习资格,并报其学校进行处理。每请假一天,扣考核分1分。
    第二条  实习医院有权对实习学生进行通报批评,累计3次通报批评者,实习医院予以辞退,一切后果自负。
第三条  实习结束时,各实习组必须到医务或信息科(处)、护理部、后勤等有关部门办理离院手续,清点财产,打扫卫生。
第四条  如果请假时间超过该科实习的1/3,视为该科实习不合格,科室护士长及护理部不作实习鉴定,并上报其学校进行处理。
第五条  请各科护士长在学生入科时组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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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2-15 21:39:44 | 只看该作者
挺详细的,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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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2-15 23:23:31 | 只看该作者
我正需要,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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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2-16 13:29:40 | 只看该作者
收藏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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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2-16 14:27:59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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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2-16 19:39:34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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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2-17 09:22:36 | 只看该作者
分享了,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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