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之声管理咨询学院

讲课录音分享视频分享区

【李冰】如何成为受尊重的管理者

护理资源下载

PPT课件资源

优质护理职业提升临床护理

管理群1:85933517护士长 群1:113865183

医护交流群:87220027加微信拉入VIP管理微信群

微信号:ZGHLZS- 01或15572600275

搜索
查看: 2477|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电子医嘱能把部分管理问题给解决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 09:24: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试用期医师及实习医师的医嘱必须经上级医师签字后方可执行。
2、医嘱一般在上班后2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重整必须准确,严禁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且要签名确认才可。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书写、执行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才可执行,除非抢救或者手术时,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如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一项医嘱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未经诊查就开的医嘱。
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和病房主治医师总查对一次。转抄、重整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5、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书写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7、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人做对症处理,并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师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该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住院医师报告。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1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6-6-27 20:03:59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6-6-29 23:20:36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马上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 - 小黑屋 - Archiver - 护理之声--医疗护理职业交流中心—广西护理之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2-2015   护理之声(http://www.zghlzs.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若有转载或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处理 E-mail: zhonggo123@163.com

本网名称及标识均在国家版权商标部门注册,原创图文保护知识产权

举报电话:李老师 15802485829 微信: lizanw20

QQ号客服:63449363 雨蓓老师 370294532 程老师

Powered by Discuz! X3.2   技术支持:护理之声   桂ICP备18012132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