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副主任护师条件
摘自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2023
卫生初级、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卫生高级职称采取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探索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自主评审单位副高级职称可采取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正高级职称一律采取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副主任护师 担任主管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工作时间总计不少于40周,病历首页责任护士和质控护士记录任期内累计不少于480条(急诊、重症、手术室、血透、导管室等科室从相应记录单提取护士记录),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要求(详见附表3)。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能够正确按照护理程序开展临床护理工作,熟练掌握本专科病人的护理要点、治疗原则,能熟练地配合医生抢救本专业危重病人。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护理人员的能力。
业绩成果要求 业绩成果实行代表作制度。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后,须提供下列10项业绩成果中的2项作为代表作参评: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完成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证书1项。 (三)参与制定本专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1项。 (四)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1篇以上。 (五)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1部(主编或副主编,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六)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主编或副主编,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七)本人主持、主治的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原始病案2份。 (八)作为责任护士护理的疑难、危重症患者原始病案1份(含病案首页、病程记录、护理记录),并附分析报告1份。 (九)反映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持续质量改进项目等)2份。 (十)其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业绩成果材料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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