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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类还做皮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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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7-13 15:08: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日"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远程培训"班上,复旦大学和浙江大学的两位教授均强调头孢类不要再做皮试了,确实药品说明书上也没有强调要做皮试,但我们湖南省规定还要做,现在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大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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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7-13 17:07:20 | 只看该作者
以前不做,后来出事了,又开始做!为了保护我们自己,还是不要怕麻烦,继续做吧!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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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1-7-13 20:15: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lifang718 的帖子

谢谢你的参与,我想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医患关系如此紧张,我们错不起。可是今天卫生部组织的这样的会议,大牌专家都这么说了,如果不能做我们做了是不是也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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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7-13 22:30:55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不要再做皮试?我觉得应该有个条文规定做还是不做,在没有明确规定前还是做吧,万一出事没有保护的依据,病人也不认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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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1-7-13 22:45: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mqq@314 的帖子

赞成你的说法,因为再大规格的会议也只是个人观点。呼吁卫生部出台相关的政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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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7-13 23:57:05 | 只看该作者
临床上有发生头孢类过敏的情况,再加上老百姓现在心目中已经把做皮试看成了重要程序,所以,短期内几个大专家的发言还是不能改变到绝大多数群众的观念暂时继续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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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7-14 08:32:39 | 只看该作者
临床工作中,头孢类过敏患者屡见不鲜,我们这儿就有头孢类过敏致死病例;再者,头孢类不需要做皮试仅仅是专家们口头说说而已,并没有成文的东西可参考,我个人认为还是做的比较恰当些,当然,等将来出台文字文件或规范之类的,我们到时便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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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1-7-14 08:56: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依旧 的帖子

谢谢你的参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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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1-7-14 08:57: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月满西楼 的帖子

谢谢你的参与,还是小心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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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1-7-14 08:58: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mqq@314 的帖子

看来我们都被现实吓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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