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步入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服务领域,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多样化、多层次、多种类的需求不断增长,需要大量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但是,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总体上呈现数量少、质量差、人才供给不足和人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养老服务行业吸引力差,相关保障缺乏,大量低端人员从业,扭曲了养老服务业的公众认识,形成当前养老服务人才“供不应求”。
解决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问题,应注重发挥政府和市场力量,以就业为导向,拓展专业教育,提升教育层次,创新培养机制,提高培养质量。从人才开发、评价体系、专业教育、市场培训和志愿者服务等方面入手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积极探索养老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的有效路径。
第一,打通人才培养的“立交桥”和“高速路”。伴随养老服务对象的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医养结合模式渐渐出现,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也相应需要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一是鼓励高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相关专业,培养知识型人才、养老服务型人才、高级管理型人才、技术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等,充分满足市场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二是加强专业建设。建立以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为主体,其中涵盖护理、社会工作、健康管理、康复治疗、康复辅具应用、社区服务等。开设老年照护、失智老人照护、老年旅游、老年产品设计、运用和营销等专业。三是提升老年教育办学层次。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养老服务管理、康复治疗、家庭服务等学科招收研究生,增加学位授权点,形成学士、硕士、博士等多层次养老护理人才梯队。满足养老服务业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的需求。2014年教育部、民政部等9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适当增加社会工作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社会学、老年学、人口学、康复治疗、家庭发展等学科招收培养研究生,为养老机构和职业院校等输送业务骨干和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
第二,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考核、评价、激励、流动制度。一是制定《国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发展规划》,以资格培训、任职培训、学历培训等为抓手,开展养老服务专业培养和培训。强化人才培养的应用性和专业性特征。二是出台养老人才绩效考评办法,推行养老人才的登记制度。三是建立和完善养老专业人才的职称和职业资格评定机制,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评价体系。四是创新养老服务人才流动制度。给予奖励、上升和流动的机会与专业发展空间。如2017年初,北京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实行优惠政策,扩大人才来源渠道,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转岗养老行业,鼓励家政服务人员、医院护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养老护理、医疗护理等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行业就业,鼓励退休医务工作者、低龄老年人参与提供为老服务,充实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第三,招生、就业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城市下岗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大量的人力资源。要吸纳有一定技能和业务素质的下岗职工到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岗位上,既为当地失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开辟新的就业渠道,也为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基本的服务队伍。利用京津冀一体化和“一带一路”发展机遇,与精准扶贫、扶持贫困地区就业对接,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按照民政部关于《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我国养老护理员的数量将增加到600万。鼓励职业院校养老服务专业打破地域限制,放宽招生计划,增加贫困地区招生指标和规模。对于有关养老服务的专业招生实施优惠政策,设立养老服务专项基金和补贴,让更多的人投入到养老行业中来,拓宽就业渠道,促进社会就业。近年来,一些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从甘肃、宁夏等贫困地区招募适龄女生,通过就业培训,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到大城市从事养老服务、家庭照料、老人护理等职业,既带动就业、增加收入,又减少贫困。
第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人才培养培训。调动院校、养老企业、行业协会与企业联盟、第三方组织和志愿者在养老人才培养、培训、认证、实训、宣传、服务和咨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行业指导委员会在行业、企业与院校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相关专业教学研究和指导,有效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建设第三方平台,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拿出扶持资金,鼓励民间资本建设培训机构,开展质量检测、市场培训等工作。运用新媒体和互联网推行“养老+”“养老人才+”,创新人才培养培训新模式。发挥市场导向,加强实践实训基地建设,医养联动、工学结合,培养接地气的实用型人才,改变政府“一手操办”的格局,让市场和社会组织逐渐担起社会养老人才的培养和使用责任。
第五,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解决人才待遇问题。一是通过制定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和配套法规,规范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和商家的经营权利和经济权利,促进其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则体系,对养老服务对象、标准、机构、管理、工作人员等制定规范,做到权责明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岗位设置。鼓励设置多层次的专业技术岗位,为从业人员打通职业发展通道,实现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三是职称评定。为养老机构的医生、护士、康复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制定贴合实际的职称评定、执业资格和注册考核政策,在资质条件、业绩要求等方面与医院的医护人员相区别。四是薪酬保障。通过岗位补贴、公益岗位开发以及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确保养老服务人员获得合理的薪酬收入。对通过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给予相关补贴待遇。使人才留得住、引得进、出得去。
第六,借鉴国际经验。借鉴国际促进老年人才教育培养、使用、流动、激励等做法和经验,开展课程和教材引进、开发教学标准。通过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和研究生多层次教育,实现养老人才的综合培养。公立、私立教育加快培训,将技能培训与大学教育相接轨,开发和设置更多职业工种和就业岗位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培养和培训养老服务人才。通过培训和学历教育,实现养老服务人才专业的职业化与职业的专业化。
现阶段国务院放开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养老业重现了很多新兴企业参与其中,其中东莞的广东有幸之家智能养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从老年大学和老人研究院以及老人护理方面做出了示范,广东有幸之家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旅居养老,老年娱乐活动等领域出发,培养不同老年服务人才。创新老年服务人才培养模式,打造高质量养老人才培养平台。打破供需矛盾上为“四个不充分”和“四个不平衡”。四个不充分,即中高端管理人才严重匮乏、专业人才数量不充分、人才的服务能力不足、人才培养和供给能力不充分。四个不平衡,即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服务人才之间结构的不平衡,东中西部人才分布区域的不平衡,农村与城市养老服务人才之间的不平衡,人才内部结构的不平衡。这些不充分和不平衡,影响着老年人对养老服务专业化需求的满足,成为解决制约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瓶颈的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