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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护理核心制度——护理会诊制度2 [打印本页]

作者: 雨蓓    时间: 2011-1-31 22:55
标题: 护理核心制度——护理会诊制度2
疑难病例护理会诊

1)病区收治疑难病例时,应及时提出申请,由科护士长组织护理会诊。内容主要是正确评估病人,发现正确的护理问题和对病情转归的判断,提出有效的护理措施及注意问题,根据临床需要随时进行护理会诊,并在护理会诊单中按要求记录。

2)对特殊病例或典型病例,可由护理部负责组织全院性的护理会诊。会诊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会诊结束时应提供书面的会诊意见。

作者: 云南美好    时间: 2011-2-1 11:02
护理会诊是必须的。
作者: wurukui    时间: 2012-8-13 23:44
谢谢分亨!
作者: 跃飞    时间: 2012-8-16 10:38
谢谢您的护理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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