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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差错的处理合适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果子    时间: 2011-11-29 21:04
标题: 差错的处理合适吗
发生在身边的事情,一个周日得早晨,夜班护士早上带实习生配药,中间肚子不舒服去了趟厕所,实习生把药加错了(液体轻微变色),白天上班的护士包括挂液体(治疗班)及打针(责班)的都没有认真查对(是两个护士),直到最后打了一半,治疗班护士发现了,及时更换,病人未出现不适.护理部最后的处理决定,处罚夜班配药护士,治疗护士及护士长各扣一个月绩效,但是唯独没有处理责班的护士.大家觉得这样处理合适吗?
作者: 天使卯兔    时间: 2011-11-30 14:33
我个人的观点是:护理部处分到科室,由护士长找到相关责任人,而不是由护理部一插到底。
作者: 绿叶草    时间: 2011-11-30 20:22
所有在班者都处理了,唯独没有处理责班,是因为什么原因呢?总该有个说法吧?是因为责班没有参与加药?或是责班不负责查对?亦或是因为其他?......
作者: 蓝天の燕子    时间: 2011-12-1 14:18
本帖最后由 蓝天の燕子 于 2011-12-1 02:18 PM 编辑

处理欠妥。配药、治疗、责任、护士长都有责任,要分清主要和次要责任进行处理,应该首先由科室讨论、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拿出处理意见报护理部。
作者: 云南美好    时间: 2011-12-1 17:24
同意燕子老师的意见。
作者: yangmin    时间: 2011-12-1 17:57
赞同燕子老师和美好老师的意见
作者: 渊仔77    时间: 2011-12-1 19:26
恩,责任分清,责任到人,这个事情处理不妥,要有一个完整的制度来约束人。
作者: 2399681333    时间: 2011-12-2 08:57
同意燕子老师的处理意见,应该由科室拿出最初的处理意见,再经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做最终的决定
作者: 清风明月    时间: 2011-12-8 23:10
重要的是由科室讨论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由护理部警示全院护理人员,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处罚仅占其次。
作者: 蓝天の燕子    时间: 2011-12-16 10:22
处理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要总结教训,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差错。
作者: sh20041163    时间: 2011-12-19 21:36
要在我们医院说不定所有人都被开除
作者: 枫叶    时间: 2012-1-24 09:48
肯定不合理,最大责任是责任护士啊
作者: 湖南冬梅    时间: 2012-1-27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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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作者: 351169150    时间: 2012-2-1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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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先找到发生这样的差错的原因在于查对制度不严格   省略了一个配好药品后的检查的步骤  谁未落实都一视同仁    并要求科室整改   汲取教训
作者: 465649730    时间: 2012-2-1 08:47
同意燕子老师的处理意见,应该由科室拿出最初的处理意见,再经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做最终的决定 ,并且要认真组织讨论,吸取教训,防止再次发生。

作者: zgy164    时间: 2012-2-9 18:48
对 总结教训 是主要的
作者: 春天印象    时间: 2012-2-25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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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燕子老师观点。
作者: 夏日梦缘    时间: 2012-3-29 00:16
同意燕子老师的意见!关键看科室如何分析,提出改进的措施,防止再次发生此类差错。
作者: yunzgy    时间: 2012-9-20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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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最重要的是分析 错误发生原因 是为了不再让错误发生 而不是处罚谁和谁
作者: boliben    时间: 2012-9-21 00:28
纠结,我也遇到这样的问题要处理
作者: 651427202    时间: 2012-9-21 08:03
同意楼上的观点
作者: 深沉    时间: 2012-9-21 11:08
用药过程中查对制度的落实,是涉及每个环节的。应该让科室内部分析发生差错的原因,查找工作中的漏洞,才能阻止差错的再次发生。对待差错只有处罚是不够的。
作者: 希望之花    时间: 2012-9-21 20:27
还是应该科室自己分析上报,制定改进措施,早都实行不良事件无责上报了,什么时候才能取消罚款,什么时候我们的护士能够自觉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呢?
作者: yeruxian    时间: 2013-11-12 16:23
都有责任,病人不出事就是我们的万幸
作者: 姗姗来迟    时间: 2014-6-27 14:01
是的,总结教训,避免再次发生
作者: qkm1976    时间: 2014-7-28 09:12
我也同意燕子老师的意见,重在避免再次犯同样的错!重在预防!
作者: jjkzll    时间: 2014-7-28 10:26
同意楼上意见!
作者: 馨馨馨    时间: 2014-11-9 09:01

处理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要总结教训,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差错     燕子老师的意见更贴合实际   值得引以为戒
作者: 2327650427    时间: 2015-5-27 21:31
处罚不是主要的,应是就这事件找出发生的根本原因和改进措施,以警示教育作用,以后不再发生类似的错误,发生在各环节的相关人员科室、护理部酌情处理,鼓励不良事件非惩罚上报,不然科室容易隐瞒不报,不利于风险管理。
作者: lingyao84    时间: 2015-8-24 09:45
蓝天の燕子 发表于 2011-12-16 10:22
处理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要总结教训,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差错。

很赞同,玛丽加错药的案例,让我们很多护士感叹,处罚就能解决问题的根本吗?好可悲的!

作者: 风之小雨    时间: 2016-4-2 17:03
处理欠妥,在班护士都有责任,要分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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