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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监护室一般物品管理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秋天童话    时间: 2011-10-1 20:30
标题: 监护室一般物品管理制度
监护室一般物品管理制度

1. 护士长负责监护室物品的全面管理,定期检查。
2. 设专人负责物品,被服的请领,保管工作。
3. 监护室所有仪器,设备,被服须建立明确帐目,登记《固定资产账本》,并定位放置,定期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4. 所有仪器,设备应定期联系相关人员检修,计量设备定期校对,保持良好状态。
5. 请领物品,要有计划,做到精打细算,物尽其用。请领物品时须按照各部门要求填写申请单(或写出申请报告)交相关部门。
6. 正常消耗性器材,物品应由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请领
7. 设备器材需要报废时,应有修理部门的技术鉴定,签字,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相关科室借用一般物品时,在保证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物品一律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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