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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武汉"拆线事件"当事医院主要负责人被全市通报批评 [打印本页]

作者: 云南美好    时间: 2011-8-11 17:14
标题: 武汉"拆线事件"当事医院主要负责人被全市通报批评
武汉"拆线事件"当事医院主要负责人被全市通报批评
  昨日,武汉市卫生局公布处理意见:责令市三医院立即停止当事医生院内行医资格,将其调离临床岗位,对该医院主要负责人在全市卫生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今年20岁的小曾在武汉一家饭馆打工,近日在洗盘子时右手不慎被摔破的盘子割伤,到武汉市第三医院缝了针,打上石膏后,医院要收费1830元。小曾的工友和医护人员为医药费用发生争执,医生应要求将缝合好的线拆除。

  报道见报后,市卫生局高度重视,调查后认为:报道基本属实,当事医生在医疗过程中,在患者对收费产生质疑、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不畅时,没有根据工作程序及时向上级医生、总值班汇报,擅自做出违反原则的错误处理,事后也没向院方汇报,其行为违背了救死扶伤人道主义行为准则。这起事件,暴露出了极少数医务人员医德缺失的问题,伤害了群众感情,损害了医务人员形象。市卫生局将在全市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大讨论”主题教育活动,在全体医务人员中树立“救死扶伤是医务人员的天职、全心全意为患者解决病痛是医务人员的第一责任”的思想。楚天都市报 (记者李力力 实习生苏明明 乔晶晶 通讯员陈莉)


来源:重庆市护理质量控制中心

作者: lily    时间: 2011-8-11 17:46
对这种行为就应该严惩,影响太坏了,真不知道当事医生是怎么想的
作者: 月满西楼    时间: 2011-8-11 18:08
确实不应该,那个医院忒黑了
作者: 秋天童话    时间: 2011-8-11 18:21
这也太不理智啦,尽管我们对不愿意付费并以各种借口不交费的病人很可恶,但也不能这样不理性,只能吸取病人不愿意交费的经验,提醒自己,对于不是危及生命危险的病人,先让他们交费,再做事
作者: 春天印象    时间: 2011-8-11 18:39
不可思议,这种事情也会发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作者: 果果    时间: 2011-8-11 19:55
处罚力度还不够 没一点人性 和医德
作者: mqq@314    时间: 2011-8-11 20:31
太不理智了,也许病人说话太难听,既然缝都缝还拆线干嘛?太不理智
作者: 阴天的向日葵    时间: 2011-8-11 20:46
缝几针打个石膏也收那么多钱,让谁受得了啊?拆了更是让人不可思议。
作者: 雨后的天空    时间: 2011-8-11 21:47
天价!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肯定承担不起!看病的时候,最起码看一下病人的承受力,有能力的的用进口材料,没能力的一般的缝线也是可以缝合伤口的,最不可思议的是既然已经缝好了,因交不起钱而把它拆掉,真不知当事人是怎么想的?除了这些事情,确实也应该考问一下良心!
作者: 1966222    时间: 2011-8-11 23:11
太没有职业道德也太黑了
作者: 天使卯兔    时间: 2011-8-12 07:41
这是一名容易冲动的医生,病人一激将就把线拆了,有事处理不了上报总值班室啊,让医院跟着受责备,现在医院挣个好名声多难啊,需要几代人的努力,落个坏名声却不费吹灰之力,唉!!1
作者: 651427202    时间: 2011-8-12 10:42
学习了,谢谢美好老师!
作者: 桥边红药    时间: 2011-8-12 11:08
医生应要求将缝合好的线拆除

不应一味指责医生,医生也难做, 这也不是,那也不对。
作者: 依旧    时间: 2011-8-12 11:26
就缝针打石膏,收费1830元,的确太高,工友有权提出质疑,但作为一名医生,未能进行合理解释,反而做出了如此违背医德的过激行为,确实令人不可思议,他严重损害了我们医务人员的形象,应该受到如此惩罚。
作者: 碧雪    时间: 2011-8-12 22:38
阴天的向日葵 发表于 2011-8-11 08:46 PM
缝几针打个石膏也收那么多钱,让谁受得了啊?拆了更是让人不可思议。

冲动是魔鬼,应该是那医生是一时之间脑子不清楚,忘记了医者德为先了
作者: 蓝天の燕子    时间: 2011-8-13 13:54
医务人员的败类,收费有标准的。即时没有多收也不能这样做。都是医院吧医生惯坏了。
作者: 成功之路    时间: 2011-8-13 18:14
缝几针打个石膏也收那么多钱,我觉得收费太高了,我们行内人士都受不了?拆了更是让人不可思议。
作者: 盛夏的酷冰    时间: 2011-8-15 13:49
这是医生没经验,要不到的钱是否和医生的收入挂钩了,吓得年轻医生忘记医德。
作者: 清风明月    时间: 2011-8-15 18:11
用此事拷问所有医生,你们道德和良心的底线还有没有?
作者: 风清扬    时间: 2011-8-15 19:46
当事人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
作者: 舒云    时间: 2011-8-16 06:16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是义务,尽管我们非常痛恨那些不缴费的患者,但是也不能失去理智。
作者: 快乐小莉    时间: 2011-8-16 13:30
既然缝好了,为什么要拆除呢,拆除了不是也没有办法弥补我们的材料费吗,出力不讨好,招民愤何必呢?太不理智了!
作者: 花开的声音    时间: 2011-8-19 10:23
现在看病真得好贵的,我们这边有些医院医生的医德确实值得教育,他们从来不用青霉素和先锋5号这些低价位的药品。每次都用派拉舒巴坦等类的药品,好贵,40块钱一支,一次两只,一天两次,关这号药一天就需160元。您们看还需要别的药品和检查,农村来的病人怎么看得起病哦?
作者: 湖南冬梅    时间: 2011-8-19 12:02
德为先,真应该把素质教育纳入医学教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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