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之声--医疗护理职业交流中心—广西护理之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标题:
皮肤压伤登记报告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山草青青
时间:
2011-8-8 22:12
标题:
皮肤压伤登记报告制度
1、发现皮肤压伤,无论是院内发生还是院外带来的,均要及时上报登记。
2 、24 小时内通知护理部,由护理部质量控制人员到现场核查。
3、填写皮肤压伤观察表
(l)在“压伤来源”一栏中,科外发生的要填清始发地点。
(2)在“转归”栏中,要填写出院、转科或死亡情况,如果转科要填写科室名称。
(3)在“预后栏”中,要填写清楚皮肤情况。
4、积极采取措施密切观察皮肤变化,并及时准确记录。
5、当患者转科时,请将观察表交由所转科室继续填写。
6、当患者出院或死亡后,将此表及时交回护理部。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与科室质量控制成绩挂钩,并扣护士长管理津贴。
附:
皮肤压伤报告登记表
发生日期: 年 月 日 班 上报日期: 年 月 日
科室 姓名 性别 年龄
诊断 护理级别
患者皮肤情况
发生部位:
面积: 深度: 渗出: 有 无
其他:
作者:
lvjinmei
时间:
2011-8-9 07:22
很全面,学习了,谢谢老师
欢迎光临 护理之声--医疗护理职业交流中心—广西护理之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http://zghlz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