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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用药后观察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荷塘月色-1    时间: 2011-7-22 23:08
标题: 用药后观察制度
1、护士应熟练掌握常用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2、对易发生过敏的药物和特殊人群(婴幼儿、儿童、老年人、心功能不全、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护士应密切观察,如有过敏、中毒反应立即停止用药,并报告医生,做好记录,必要时封存实物协助检验工作。
    3、应用输液泵、微量泵或特殊用药如甘露醇、小儿钙剂、速尿、西地兰、化疗药物时,护士应加强巡视,建立巡视登记卡,密切观察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必须逐级报告护士长、护理部、药剂科,确保用药安全。
    4、护士应定时巡视病房,根据病情和药物性质调整输液滴速,观察有无发热、皮疹、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生进行处理。
    5、护士应做好患者的用药指导。使其了解药物的一般作用和不良反应,指导正确用药和应注意的问题。
6、护士长要随时检查各班工作,注意巡视病房,发现用药问题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作者: 忘忧草    时间: 2011-7-23 14:25
学习了,谢谢老师!
作者: YOUQIUXIANG    时间: 2011-7-23 22:58
谢谢老师,很全面
作者: ycy8607039    时间: 2011-7-24 15:18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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