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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3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参评人员 科研成果奖项加分细则 [打印本页]

作者: libingccmb    时间: 2023-7-25 15:27
标题: 2023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参评人员 科研成果奖项加分细则


附表1
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参评人员
科研成果奖项加分细则
奖项名称
主办单位
层次
奖励等级
完成人排名
备注
第一
第二
第三
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科学奖励
委员会
国家级
特等奖
5
一等奖
5
4.8
4.5
二等奖
4
3.5
3
国家技术发明奖
国家级
特等奖
5
5
5
一等奖
5
4.8
4.5
二等奖
4
3.5
3
三等奖
3
2.8
2.5
2000年以前设置
四等奖
2.5
2.3
2
国家级
不分等级
5
4.8
4.5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进步奖
国家卫生健康
省部级
一等奖
3
2.8
2.5
中华医学科技奖
中华医学会
中华护理科技进步奖
中华护理学会
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
中华预防医学会
二等奖
2.5
2.3
2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
中华中医药学会
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药学会
湖南省自然科学奖
省政府
三等奖
2
1.8
1.5
湖南省技术发明奖
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湖南省科技杰出贡献奖
省政府
不分等级
3
湖南医学科技奖
省医学会
厅级
一等奖
1
0.8
0.5
湖南中医药科技奖
省中医药学会/湖南省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学会
二等奖
0.8
0.5
0.3
湖南省预防医学科学技术奖
省预防医学会
三等奖
0.5
0.3
0.1
市级科技进步奖
市政府
市州级
一等奖
1
0.8
0.5
市级科技创新贡献奖
不分等级
1
同一项目获得奖项取最高加分值,不重复加分,科研最高加5奖项为任现职后获得。


附表2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
姓名:             申报专业:            申报职称:
序号
材料名称
页码
1
专业理论笔试成绩单或综合合格成绩保留证明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
现有职称证书复印件
4
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
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6
任现职称以来的聘书(文)复印件(包括首聘、后续聘用)
7
聘用单位出具受聘者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仅限于非事业单位类别人员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提交)
8
破格申报参评证明材料(仅限破格申报参评人员提供)
9
《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或《湖南省城市医师下基层服务登记表》复印件(免下基层服务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
任现职以来最近连续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考核结论非“合格”的须由所在单位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
11
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奖项
12
市州及以上人社部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单》原件
13
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申请表
14
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审核责任卡
15
《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16
个人述职报告
17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18
所在工作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州职改部门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附表3
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政策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单位性质
单位名称
参评学历专业
参评学历
现有职称
现有职称聘任时间
拟申报职称
拟申报专业
防疫工作日期
防疫工作地点
防疫补贴时间
天)
优惠政策申请
(在相应栏目打R)
申请高级专业理论考试加分(附相应证明材料)
申请提前一年申报职称应证明材料)
申请免试申请格学历免试参评应证明材料)
单位人事(职改) 部门意见
市州卫生健康委或省直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注:此表为防疫一线人员(以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的《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统计表》为准)申报参评填写,所有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送审单位)直主管单位市州卫生健康委人事职改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表4
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
真实性审核责任卡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申报专业
申报职称
申报评审条件
是否符合评审要求
审核人
签名
复核人
签名
参评学历(学位)
职称情况
医师资格证
医师(护士)执业资格
聘任现职称情况
基层服务经历
是否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已纳入   未纳入
年度考核
年度
2019
2020
2021
2022
审核人
签名
复核人
签名
考核结论
不合格原因
聘任现职称后科研成果奖项
年度
奖项名称
获奖等级
获奖排名
颁发机构
审核人
签名
复核人
签名
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专业能力材料情况
年度
专业能力材料名称(或病案号)
审核人
签名
复核人
签名
以上材料均为参评人员聘任现职称以来资料,且为5个不同年度,内容真实可靠。
业绩成果代表作情况
年度
业绩成果代表作名称
代表作类型
审核人
签名
复核人
签名
以上材料均为参评人员聘任现职称以来资料,内容真实可靠。
注:相关工作人员须认真审核参评人员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违规情况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所在单位将本单位申报参评人员专业能力材料情况和业绩成果代表作情况内容汇总电子版本,提交至市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直相关主管部门。


附件3
2023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
参评人员单位考核评分指南
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应成立评审小组(由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专家等组成),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考核方案(含考核标准),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评审小组须严格按考核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本年度高级职称申报参评人员进行评分,评分结果经单位公示无异议后,2023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评分表(附表)由评审小组组长、审核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
一、职业道德和工作贡献(20分)
用人单位应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加强对医德医风和从业行为的评价,将医务人员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表现、重大救治、重点工作等方面的贡献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和年度工作述职制度,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将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纳入考核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0分):
1.担任现职以来,受到警告处分(已过处分期)的扣2/;警告(处分期内)、记过以上(已过处分期)处分的扣6/次。
2.其它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视情况酌情扣分。
累计扣分超过8(不含8分)者,不得申报参评高级职称
二、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80分)
用人单位根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细化本单位各专业工作质量和工作数量考核指标,充分利用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收集申报参评人员的工作量、病案、绩效考核、专业工作时间等数据,对其工作质量和数量进行客观评价。
(一)工作数量(50分)
用人单位根据《实施方案》中《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的工作量考核原则,合理细化本单位各专业工作量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并公示。达不到《工作量要求》的参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推荐参评。
(二)工作质量(30分)
将诊疗疾病覆盖范围、开展手术或操作的难度、单病种诊疗例数、并发症发生例数、平均住院日及次均费用等作为考核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科学准确评价临床医师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其中,中医专业还应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公共卫生专业重点围绕公共卫生现场处置、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健康教育和科普、循证决策、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建立能够考核工作质量的评价指标。药、护、技专业根据各自特点,围绕患者诊疗等建立能够考核工作质量的评价指标。
三、加分项(10分)
(一)长期扎根基层专技工作(5分)。对长期扎根基层医疗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且现仍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满15年记3分,每增加1年增加0.2分,5分封顶。
(二)医院感染与预防控制工作(5分)。对专职从事医院感染与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院感染与预防控制工作满2年记1分,每增加1年加1分,5分封顶。
附表:2023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评
分表

附表
2023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
评审用人单位评分表
姓名
性别
份证号
工作单位
申报
申报职称
评分项
得分
职业道德和工作贡献(20分)
工作数量(50分)
工作质量(30分)
长期扎根基层加分(5分)
医院感染与预防控制工作(5分)
总分
以上评分依据材料属实,评分结果真实可靠,具体评分情况及结果已在本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同意申报参评。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本单位愿承担责任。
评审小组长签名:
审核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考核方案已报我单位审定,评分结果审核无误。
审核人签名:
人事职改部门负责人签名:
[size=16.0000pt]
(单位公章)
[size=16.0000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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