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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指导意见 [打印本页]
作者: kjliwenwei 时间: 2020-2-17 17:19
标题: 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指导意见
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指导意见
一、设置原则
(一)医院发热门诊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二)发热门诊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三)发热门诊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四)在硬件设施无法满足需要时,应尽可能通过采取制度、流程、消毒隔离等其它方面的改进措施,以弥补硬件设施上的缺陷和不足,防止发生院内交叉污染和感染。
二、总体卫生要求
(一)选址
1、为防止交叉污染,发热门诊与其他建筑、公共场所应保持适当的间距。
2、发热门诊应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独立区域。与普通门(急) 诊相隔离。发热门诊应设有醒目的标志。
(二)布局
1、发热门(急)诊与其他专用门诊应完全分隔,做到空气气流互不相通。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2、发热病人的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用通道,发热门诊应增设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的出入口;各出入口应设有醒目标 志。
3、发热门诊内应设有污染、半污染和清洁区,三区划分明确,相互无交叉,并有醒目标志。
4、发热门诊应设有诊室、处置治疗室、留验观察室、医务人员更衣室;每室必须独立。
(三)通风、排风
1、呼吸道发热门诊内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自然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设施,进行强制排风。发热门诊业务用房应保持所有外窗可开启,室内空气保持流通。
2、发热门诊的空调系统应独立设置,禁止使用下列空调系统:循环回风的空气空调系统;不设新风,不能开窗通风换气的水-空气空调系统;既不能开窗、又无新风、排风系统的空调系统;绝热加湿装置空调系统。设中央空调系统的,各区应独立设置;发热门诊设全新风空调系统,不设空调系统的,应确保自然通风。
3、使用中央空调的应调整气流方向,使气流从清洁区到半污染区、再到污染区,污染区域内应保持负压。每周对空调系统 清洗消毒 1-2 次,对空调冷却水集中收集,消毒后排放。
(四)消毒
1、发热门诊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2、发热门诊内应设置专用的消毒室。
3、各业务用房必须安装紫外线灯,配备非手触式洗手装置、消毒箱、纱窗纱门、防虫防鼠等消毒隔离和卫生设施。
三、发热门诊具体设置标准
(一)人员。配置经过培训的1—2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 医师,3名以上取得执业资格的护士,以保证 24 小时值班有效开展。
(二)设备。
1、基本设备。适量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观察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污物桶、一次性压舌板、处置台、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纱布罐、方盘、药品柜、紫外线灯、灭菌消毒器材、福尔马林熏蒸消毒柜、手消毒设施、心电图机等。
2、通信设施。工作间应有电话与外面联系,工作电话应对外公布。
(三)隔离消毒措施。
1、工作人员着装。医护人员着防护性工作服,戴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套一次性鞋套。
2、污物桶内置一次性双层塑料袋,按医疗废弃物的相关规定进行转移和处置。
3、工作环境内消毒包括:地面、空气、物体表面等参照卫生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消毒方法。推荐消毒剂:0.2%—0.5%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等。
4、门诊出入口放置浸湿消毒脚垫,并定时喷洒消毒药液, 保持有效消毒状态。
5、听诊器、血压计等不易高温高压消毒器械,用后置于福尔马林熏蒸箱内消毒。
6、保持室内通风。
7、留验观察室床与床之间用屏风相对进行隔离。
8、留验观察病人应谢绝亲属探视或采取保护措施后探视, 以防传染。
(四)接诊要求。
1、医院门口和门诊大厅要设立醒目的发热门诊告示,其内容主要包括接诊范围、门诊方位、行走线路及注意事项等。
2、导医人员负责为发热病人戴医用防护口罩并代为其挂号后,引入发热门诊就诊。
3、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 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者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发热门诊的临床医生应对每一位就诊的发热病人进行初步的新冠肺炎、SARS、人禽流感等相关的流行病学调查;不能明确诊断者,留验观察,积极治疗。发现新冠肺炎、SARS 或人禽流感可疑病人,应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观察,并由院内专家组进行院内会诊。经院内会诊后仍认定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SARS 预警病例、医学观察病例或人禽流感可疑病例,应迅速按规定报告疫情。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医疗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6、医疗机构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7、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使用符合运送要求的专用车辆,并规范消毒。
8、医院的发热门诊按有关要求做好数据的统计上报。
(五)记录要求。
1、发热门诊登记的项目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住址或现住址、联系电话(房东电话)、发病日期、初复诊日期、主要症状体征等。
2、问诊记录: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
3、采样、化验记录项目应详实记录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住址或现住址、联系电话(房东电话)、14 岁以下儿童父母姓名及联系电话,发病日期、初复诊日期、主要症状体征
等,送检时间、人员,化验结果记录。
4、医院自查记录单包括:发热门诊消毒记录单、特殊传染病病人转诊记录单、医院自查记录单(自查日期、检查人员、具 体情况及反馈意见)、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记录。
5、发热门诊数据统计及日报记录包括:发热门诊日志、与病死禽有接触史的流感样病例、肺炎病例监测日报表等。
6、疫情报告记录。
(六)规章制度。
1、发热门诊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
2、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准拒收。
3、发热门诊实行领导负责制。
4、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应当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
5、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工作制度。
6、建立健全发热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贯彻执行。
7、医疗机构内部发热门诊管理部门每月至少一次,检查督导发热门诊工作,并有检查的记录备查,以规范发热门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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