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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院护理不当,不是医疗事故也赔偿 [打印本页]

作者: 山草青青    时间: 2011-4-29 10:40
标题: 医院护理不当,不是医疗事故也赔偿

作者: pylq111    时间: 2011-4-29 11:26
学习
作者: 天使之翼@    时间: 2011-4-29 11:27
看看,学习
作者: Mayflower1023    时间: 2011-4-29 12:03
想看看。。。。。。
作者: Mayflower1023    时间: 2011-4-29 12:04
觉得与护理没什么关系呀,不过还是学到了一些知识,谢谢老师
作者: 庆九儿    时间: 2011-4-29 12:25
谢谢老师。
作者: 郭彩霞    时间: 2011-4-29 13:00
关键要认定护理不当所引起的结果性质,才可以确定医院是否赔偿。
作者: 轻舞飞扬    时间: 2011-4-29 13:01
学习、了解
作者: 水晶    时间: 2011-4-29 15:10
谢谢老师,我要学习学习!
作者: 我爱我家    时间: 2011-4-29 15:23
现在人民群众服务意识提高,我们警钟长鸣……就算精神高度集中也有意外不可防范……我们真的是神就好啦
作者: 我爱我家    时间: 2011-4-29 15:30
看完   “就其没有安排特别护理,医务人员脱岗等现象,浦口医院没有能作出合理解释。因此,由于浦口医院的这种行为属于救治不够积极有力,造成患者家属一定的精神痛苦,应当支付一定的精神抚慰金。”         能理解与接受,要加强责任心啊……
作者: 山草青青    时间: 2011-4-29 15:54
太无奈了,不是责任也要赔偿
作者: 飞雪6807    时间: 2011-4-29 16:32
谢谢老师,我要学习学习!
作者: 三生石    时间: 2011-4-29 18:03
具体内容是什么呢看看
作者: 三生石    时间: 2011-4-29 18:14
值得思考,沟通时告知不具体或不全面,导致原告转移方向变为护理不当的问题,但在浦口医院时并没有护理缺陷,护理记录准确及时我们就不用理会了,护理得事情在任何医疗纠纷中都容易被牵扯进去,要格外谨慎,真的很难啊。
作者: 渊仔77    时间: 2011-4-29 21:28
无奈,我们变成了提款机了。
作者: chmy6612    时间: 2011-4-29 21:29
医疗安全无小事
作者: 雪花的音符    时间: 2011-4-29 22:48
辛苦了,山草老师!
作者: 依旧    时间: 2011-4-29 22:51
谢谢青青老师为我们带来这么多教训!要好好学习,提高警惕。
作者: 1272289343    时间: 2011-4-29 22:59
谢谢老师
作者: 樱花仙子    时间: 2011-4-29 23:47
i学习学习呀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1-4-30 08:23
,来学习了,谢谢老师
作者: 13874365618    时间: 2011-4-30 08:50
想学习,谢谢老师!
作者: 351169150    时间: 2011-4-30 12:43
来学习   为啥又要赔?
作者: 351169150    时间: 2011-4-30 12:55
回复 山草青青 的帖子

在面对一个生命  医务人员随时都要绷紧一根玄,因为这是命悬一线的工作。稍有疏忽或大意,病人的生命就会消失。但是生命是脆弱的,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即使尽力了,即使我们也有无限的遗憾,但生命不会因为我们的努力挽回而继续活下来,还有些时候是在抢救生命时太特殊太突然医务人员在现有的条件或知识的情况下也有疏忽的地方,往往事后总结才明白原来这个事可那样做更好一些,而病人或家属或社会不给医务人员这个总结的机会,一点点疏忽都是不原谅的,因为生命对人来说是最宝贵的。医务人员很无奈,病人及家属也感到很无辜,在病家看来,医务人员就是万能,把生命交给您就得拼命从死神那里抢回来!!
作者: 山草青青    时间: 2011-4-30 13:32
雪儿老师说得很好,生命是脆弱的,救死扶伤是我们医护人员的职责,我们要尽力对待每一位病人,把他们从死神中抢救出来,让健康快乐重回到他们身边。
作者: 盛夏的绿茵    时间: 2011-4-30 13:44
谢谢老师,我要学习学习!
作者: 蓝色天空    时间: 2011-4-30 18:33
很想学习一下,青青老师
作者: fenger    时间: 2011-4-30 19:14
想看看,想借鉴。
作者: fenger    时间: 2011-4-30 19:16
想看看,想借鉴
作者: 一路飞翔    时间: 2011-4-30 22:18
看看什么事
作者: 454112204    时间: 2011-4-30 23:10
想引以为戒,学习学习
作者: 慕名    时间: 2011-5-1 08:34
路过,学习一下!
作者: 月亮之上    时间: 2011-5-1 18:32
我要学习学习
作者: 姗姗来迟    时间: 2011-5-1 19:34
学习来了
作者: 雨蓓    时间: 2011-5-1 20:44
谢谢,学习了
作者: 心静如水    时间: 2011-5-2 20:55
学习
作者: 爱心天使英    时间: 2011-5-3 10:08
我想看看学习学习,谢谢!

作者: 月满西楼    时间: 2011-5-5 09:40
学习学习
作者: 寒梅    时间: 2011-5-5 10:58
很想学习一下
作者: 且听风吟    时间: 2011-5-5 21:43
青青老师我可以查看吗
作者: 吉林.鱼    时间: 2011-5-26 10:01
,有点冤枉不是。。。。。
作者: 小平果    时间: 2011-5-29 12:45
正在准备一个《医疗护理纠纷的防范》课件,山草老师提供《医院护理不当,不是医疗事故也赔偿》资料很有参考价值,谢谢山草老师!
作者: 雪儿飞    时间: 2011-6-13 16:37
学习学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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