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之声--医疗护理职业交流中心—广西护理之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标题:
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展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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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云南美好
时间:
2011-4-12 09:38
标题:
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展示”活动的通知
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优质护理服务宣传力度,增进社会对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我司和健康报社将共同组织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宣传部分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更好地展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推进优质护理服务进一步深入开展。
二、活动时间
2011年4-12月。
三、活动方式
采取由医院提供稿件或记者现场采写的方式,在《健康报》开辟专栏,对卫生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重点联系医院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择优进行宣传。
四、有关要求
(一)材料真实、内容客观。如实反映自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以来,患者满意度、患者安全及医疗服务指标发生变化的情况。
(二)主题突出,观点正确。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改革护士工作模式,丰富护理服务内涵,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优质的护理服务。
(三)立意新颖,语言流畅。字数在3000字以内,可配图片2-3张。
(四)文末注明作者单位、姓名、性别、职务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事项
(一)稿件由各医院负责提供,卫生部医政司和健康报社负责审核、编辑。
(二)医院发表稿件不收取任何费用。需记者前往现场采写的医院,请与健康报联系,记者的差旅费由医院承担。
作者:
白云和太阳
时间:
2011-4-12 14:53
好办法!一定积极努力宣传配合。
作者:
03030091
时间:
2011-4-12 21:26
好方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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