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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用执行单归不归病历,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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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rzhgs0220
时间:
2018-4-16 08:21
标题:
药用执行单归不归病历,谁说了算?
药用执行单归不归病历,谁说了算?
中国护理之声助理编辑 xrzhgs0220 邓秀清
看到大家又一个热议的话题,回家后第一件事便是伏案查阅相关资料,争取给每一个话题一个完美的总结,不负今日的值班,不负护理之声老师的重托,不负自己的崇高职业。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国卫医发【2013】31号文:《医疗机构病例管理规定(2013年版)》第二章病历的建立中第九条原文如下:
第九条 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其中并没有相关的执行单以及输液单的归档说明。
新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药事管理部分(4.15.3.4):已开具处方并遵医嘱使用的药品应记入病历。1、患者就诊前和正在使用的所有处方及医嘱用药应在病历中记录。2、护理人员对患者的每次给药均应记录。3、所有的用药信息在出院或转院时归入其病历留存。
各地市的评审标准也有所不同,参考以上标准,提出以下建议:
1、医院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申请评审机构予以综合评判。
2、按照:标准只升不降,内容只增不减的评审规则,医院可以经院委会会议决定形成一条专项规定,纳入本院的病历管理规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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