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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特派记者 杨丽萍 周元春 韩文嘉 杨媚 去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共同起草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这份《意见》提出,到2017年,要初步建立“医养结合”的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将推进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纷纷就“医养结合”建言献策,认为应该打通“医”与“养”之间的“肠梗阻”,实现从“养”到“医”、由“医”到“养”的互通互惠。 “养而缺医”与“医而缺人”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5.5%。预计到2035年,中国老年人口比例将会占总人口的20%。 在选择如何养老时,除了熟悉的居家或者社区养老形式,越来越多的老人选择养老院养老。但问题是,目前大部分的养老机构只能提供吃饭、睡觉这些基本服务,而老年人年迈体弱,更需要日常的医护和方便的就医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广安门医院院长王阶给出了这样一组数据:我国近50%的老年人患有各种慢性病。老年人消耗的医疗费是全部人口平均消耗卫生资源的1.9倍,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耗费近30%的医疗费用。“虽然有这么大的医疗需求,但目前在我国,医与养衔接不好,服务边界不清,服务资源的总量不足,医与养服务严重脱轨。”王阶说。 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总医院副院长范利用 “养而缺医”、“医而缺人” 来形容目前我国“医养脱轨”的现状。 范利说,所谓“养而缺医”就是现有的养老机构,缺乏医疗服务功能,或者停留在低级水平。而绝大多数医疗机构也没有很好地开展“医养结合”业务,一方面大医院忙于看病,无暇顾及医疗养老领域;另一方面很多基层医疗机构受到政策、医疗保险等制约,宁可闲置医疗资源,也无动力开展医疗养老服务。 “医而缺人”就是目前全国在养老机构专职服务的医生护士数量很少,有资质的养老护理员仅2万多,远远不能满足需求。范利说,各类养老服务人员基本上是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几乎没有接受过专业、正规的培训,专业水平与综合素质差距大,提供的服务内容也局限于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务。 “医养结合”缺乏有效衔接机制 谈及“医养结合”的症结所在,王阶认为, 在我国,养老及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由国家老龄工作委员会、民政局、卫计委等多部门管理,使得“医养结合”的各项服务资源融合不够,服务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监督机制、服务模式及管理体系也不健全。 “目前在行业管理层面,我国医疗养老缺乏行业管理。”范利有着和王阶相似的观点,她说,养老服务行业由民政部门管,医疗服务由卫计委卫生部门管。具有医养结合特点的医疗养老服务则没有明确的部门组织实施,缺乏统一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范利还认为,在产业化方面,医疗养老相关技术、产品、服务等在我国也相当薄弱,没有形成产业规模和产业链,医疗养老距离产业化还有很大距离。 在“医养结合”保障体系方面同样存在亟须破解之题,王阶指出,“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是创新之举,但其体系的建立与长期发展需要保险制度作为支撑。当前我国基本医疗体系中缺乏针对老年人健康特点的保障模式,大部分医保基金较难直接与养老机构进行结算。 让“医养结合”有“医保后盾” 对如何推进“医养结合”,范利建议,要进一步厘清全国老龄委、民政部门、卫生部门、街道办事处与养老服务机构的责权利,建立统一的社会养老服务组织、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同时,完善“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王阶建议,要健全医疗保险机制,使“医养结合”有医保后盾,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改变政府包办包管机制,加大对民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采取民办公助的市场运作模式。”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中心主任瞿佳认为,如果国家能够进一步鼓励和扶持民营医院为老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那么就能解决部分老年患者老无所养、老无所医的问题,又能化解目前不少民营医院发展中遇到的阶段性问题。 (深圳特区报北京3月8日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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