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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美国最后一个州也给了护士处方权,中国呢? [打印本页]

作者: moad0406    时间: 2016-4-19 10:05
标题: 美国最后一个州也给了护士处方权,中国呢?
近日在某微信公众号看到一篇名为《美国最后一个州也给了护士处方权,中国呢?》的文章,感想如下:国内护理教学目前实在混乱,即便是硕士也有相当一部分的执业护士不具备获得处方权相应的基础知识、专业技能。(请各位自行脑补画面,本科及以下就更加无法直视)这篇文章应该是比较不了解NP的人士写的,美国现在的NP越来越多的是博士学位DNP或博士开业能力项目的专业水准,且开业护士的专业和权限也在每一个州不尽相同。(护理专业发达的国家或地区一般没有像国内培养的,一直没有从事临床只是一直从学校到学校的纯念书研究生,因为缺少了临床实践,就不能叫做合格的“护士”)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国内注册护士都不应该也不适合获得处方权,因为首先需要转变的是教育。以上仅为个人观点,欢迎提出不同意见。
作者: zhouhaifa    时间: 2016-4-19 11:13
同意莫老师的看法!护士处方权的放权和规范管理,有利于护士的职业发展和解放医生部分职能。当责任与权利并行的同时才能促进护理事业的发展及医护合作医护融合的真正实现。比如:健康教育、分诊、部分常规专科药物使用、PICC置管等等,处方权限的开放除了在诊疗的应用还应该体现在医嘱的权限划分!合作共赢!
作者: 深海shenhai    时间: 2016-4-19 17:46
同意老师的观点。权利必须和能力相匹配,否则将会派生出众多乱象。不能一味和国外比,专业教育的体制不同,结果不同,“产品”的能力自然也不同。不提升自身能力,而强调一味放权,恐怕会导致众多麻烦的产生,最终损害的是患者利益以及护理专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 libingccmb    时间: 2016-5-16 17:40
所有啊,中国教育,中国护士增点气吧,自己最了解自己!多培养专家型护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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