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服务功能逐步完善,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维护居民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城镇化、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需求日益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与改善。目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健康服务需求、改善就诊服务体验,我委在开展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以满足群众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居民感受度和服务质量为重点,提出了4个方面17条具体措施,一是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与管理,包括: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发挥社会力量办医作用、规范全科医生执业注册、改善社区卫生服务环境。二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包括:提升社区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与公立医院上下联动、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发展中医药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三是转变服务模式,大力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包括:加强签约医生团队建设、推行基层签约服务、开展便民服务、做好流动人口社区卫生服务、延伸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四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保障与监督管理,包括: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加强信息技术保障、加强政策支持和绩效考核。
三、政策要点
(一)针对快速城镇化进程特点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是在城市新建居住区或旧城改造过程中同步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是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建、改扩建过程中,鼓励与区域内养老机构联合建设。三是在人口规模较大的县和县级市政府所在地,根据服务需要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结构和功能改造,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四是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因地制宜地同步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五是在城镇化进程中村委会改居委会后,按有关标准将原村卫生室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撤销村卫生室。
(二)针对流动人口增多特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一是加强机构设置。在流动人口密集地区,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等情况,适当增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是加强人力配备。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后,根据实际服务人口合理配置卫生技术人员。三是强调服务公平性。流动人口按有关规定与居住地户籍人口同等享受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四是针对流动人口的特点完善服务内容和形式。重点加强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孕产妇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深入流动人口集中区域,以宣讲、壁报、发放材料、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其他措施,如签约服务、错时服务、转诊服务等也适用于流动人口。
(三)关于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主体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门诊部、医务室等其他承担初级诊疗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各地为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鼓励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予以补助。
(四)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一是改善社区卫生服务环境。保证服务环境和设施干净、整洁、舒适、温馨,体现人文关怀,突出服务特色。二是加强科室设置。重点加强全科医学和中医科室建设,可根据群众需求,发展康复等其他专业科室。三是科学设置床位。以市辖区为单位统筹规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病床规模,病床以护理、康复为主,有条件的可设置临终关怀、老年养护病床。四是加强与公立医院上下联动。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立医院之间建立固定协作关系,鼓励公立医院医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多点执业,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疾病为切入点,搭建全科医生与公立医院专科医生联系沟通平台。
(五)关于社区卫生队伍建设。一是规范全科医生执业注册。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含中医)工作的临床医师,通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取得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通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和岗位培训,其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医学,同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各地要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现有符合条件人员的注册变更工作。二是以提高实用技能为重点,社区卫生技术人员每5年累计参加技术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
(六)关于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一是推进签约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签约服务要求。到2020年,力争实现让每个家庭拥有一名合格的签约医生,每个居民有一份电子化的健康档案的目标。二是提供便民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适当延长就诊时间,鼓励探索开展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对重点人群开展定期随访,大力发展社区护理。三是延伸社区卫生服务功能。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鼓励向辖区内的机关单位、学校、写字楼等功能社区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卫生服务。
(七)关于加强信息技术支撑。一是推进使用居民就医“一卡通”,用活用好电子健康档案。二是以省(区、市)为单位,统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整合妇幼保健、计划生育、预防接种、传染病报告、严重精神障碍等各相关业务系统。三是推动社区卫生信息平台与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有效对接,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与其他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有机融合和系统集成。四是加强机构内部信息整合共享,逐步实现预约、挂号、诊疗、转诊、公共卫生服务以及收费、医保结算、检验和药品管理等应用功能。五是加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区域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六是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智能客户端、即时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医患互动,改善居民感受,提高服务效能。
相关链接:[size=21.3333px]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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