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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江西:医疗纠纷处置将纳入政府考核 [打印本页]

作者: zhouhaifa    时间: 2015-7-21 10:53
标题: 江西:医疗纠纷处置将纳入政府考核
江西:医疗纠纷处置将纳入政府考核
日前,江西省卫计委、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提升医疗纠纷处理法治化水平的实施意见》,提出把提升医疗纠纷处理法治化水平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整体规划和考核体系。

对各设区市政府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情况、综治部门参与协调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力争实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市县覆盖率100%、医疗责任保险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覆盖率100%”的目标。

《意见》规定,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年底前所有县(市)必须成立医调委,落实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将调解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各地要以设区市或者几个设区市为单位,统一组织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在今年10月底前实现参保率100%。同时,要全面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相结合的理赔机制。

《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加强警医联动协作,各级公安机关对医疗机构的报警求助,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各级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对各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严打态势,必要时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对在医疗机构酒后滋事、无故殴打医务人员的,要按照治安处罚法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持刀持械伤害医务人员的,要依法拘留,待伤情鉴定等调查取证后,凡涉嫌犯罪的,一律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聚众滋事堵塞大门、扰乱医疗秩序的,要做好现场取证工作,经劝说、警告无效的,坚决依法予以带离驱散,对为首分子依法从严惩处。

此外,文件还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患者医疗投诉处理的制度流程,设置投诉窗口、接待场所和医疗纠纷调处办公室,防止医疗纠纷激化升级。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对法院判决、人民调解以及医疗鉴定的医疗纠纷案例进行分析研判,对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预警和干预,消除纠纷隐患。医疗机构重点加强安保人员配置以及视频监控系统、移动目标报警系统和固定目标监控报警系统建设,形成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防控网络体系。


来源:江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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