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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良事件讨论:一起偶合事件 [打印本页]

作者: 清风明月    时间: 2014-6-18 08:39
标题: 不良事件讨论:一起偶合事件
患者先兆早产,入院时查宫口开大2cm,在护士注射促胎儿肺成熟药物地塞米松10mg后,约5分钟患者分娩一早产儿,患者及家属即认为护士注射错误,指责护士注射的药物是缩宫素,经与家属反复核对治疗单及注射后空安瓶,确实是地塞米松,可其家属拒不认可,仍认为护士注射错误,面对这样的偶合事件,我们错在何处?应如何防范?请各姐妹们不吝赐教.
作者: 海豚    时间: 2014-6-18 11:08
对这类病人,是否可在注射前将药瓶与病人和家属核对后、并签名才执行?能执行下去吗?

作者: 荣荣    时间: 2014-6-18 15:55
对这类病人,我们是医生对病人及家属说明病情,并说明为什么用药,用什么药,护士执行时再告知,就可以了。
作者: 13551646696    时间: 2014-6-19 15:47
我觉得也不可能每个病人用药前都给患者或家属核对呀
作者: 春的气息    时间: 2014-6-19 16:19
我认为应该由医生给病人解释顶的上护士的解释百倍,何况宫口已经开了那么大,早产是难免的,估计这类病人不但宫口已开,而且应该处于规则宫缩,就会加速早产的进程。
作者: 晏子    时间: 2014-6-19 22:10
我也觉得不可能每个病人用药前都给患者或家属核对呀
作者: 清清晨飞扬    时间: 2014-6-20 08:42
下次遇到类似事情,应该事先由医生出面与患者家属进行病情告知和治疗方案,护士按医嘱执行前也简单地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
作者: rzlr    时间: 2014-6-20 08:42
总而言之,现在的病人说的好听一点,是“防范意识”太强,不好听的,就是不讲理刁蛮。而我们的警惕性还太差,自我保护几乎为零。一不小心患者就钻空子。所以说按流程、制度、标准等去做,就可以避免一些纠纷,就是出现纠纷,也能说清楚。可以举证!
作者: 张莉    时间: 2014-6-20 10:20
请教一下各位老师:有预防接种的告知书吗

作者: 张莉    时间: 2014-6-20 10:29
那么我们护士在床旁操作时让患者看了药再吸药注射
作者: 懒羊羊267    时间: 2014-6-20 14:41
回复 清风明月 的帖子

如果事先由医生出面与患者家属进行病情告知、治疗方案,护士执行前再沟通,可能会好一些。
作者: 天使的使命    时间: 2014-6-27 08:32
尽量在病人面前展示我们的查对方式,这是银珠老师昨晚讲课说的,很是受用。
作者: 清风明月    时间: 2014-7-17 11:29
银珠老师说的对,尽量在病人面前展示我们的查对方式
作者: 海豚    时间: 2014-7-17 16:23
能做得到吗?
作者: wangchunguo1224    时间: 2014-12-17 16:13
违反操作规程
作者: 姣姣白玉兰    时间: 2014-12-17 21:42
操作前告知患者用药名称、作用、目的是必要的,到床边用药前与病人或家属共同核对也是避免类似纠纷防范的最好办法
作者: 2327650427    时间: 2015-7-7 21:47
首先是医生告知产妇情况及治疗方案,护士执行医嘱,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告知目的、用药名称、作用等,同时空安瓿带入治疗盘内。这个案例是患方故意发难。
作者: zxpyo    时间: 2016-1-9 12:20
哈 谢谢啦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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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xf    时间: 2016-8-23 17:25
真的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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