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之声--医疗护理职业交流中心—广西护理之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标题:
恳请各位老师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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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姣姣白玉兰
时间:
2013-4-13 15:31
标题:
恳请各位老师帮帮忙
各位老师好!有一件事情一直困扰着我,就是我们医院去年年底新聘一批护士,上班时间已经超过3个月,后来经常头痛到上级医院检查,诊断“脱髓鞘脑病”。最近院领导讨论决定不要继续录用该护士,让护理部通知辞退,我该如何开口跟她谈话呢?会不会违反劳动保护法呢?希望得到各位老师的指点,在下谢谢了!
作者:
秋天童话
时间:
2013-4-13 15:58
哈哈,做坏人太难啦,当然可以温馨地提醒,如果她因疾病上不了班或上班困难,可以请假回家休息,等疾病好后再来上班。如果她上班长期头痛,也容易出现差错,这样对她对医院都不好.......理解老师的难处.......做好人难,做坏人一样难
作者:
hlblsm
时间:
2013-4-13 19:40
看看劳动法怎么规定的吧。
作者:
一生有你
时间:
2013-4-13 20:25
哎,做护士咋就这么难!
作者:
LIUWEIJIZHEN
时间:
2013-4-13 21:48
劳动法怎么规定的吧
作者:
姣姣白玉兰
时间:
2013-4-13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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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童话
的帖子
理解万岁!
谢谢童话老师的指点。问题是,现在她还上班,也没休假,而且工作比以前更认真。我还有一个担心就是,告诉她医院的决定后,病情复发加重会引来更大的麻烦。
作者:
姣姣白玉兰
时间:
2013-4-13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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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谈
的帖子
谢谢老师,只是我开不了这个口,真是难啊
作者:
依旧
时间:
2013-4-15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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姣姣白玉兰
的帖子
很理解,好事领导就直接跟当事人通知了,像这种坏事就轮到护理部的头上了,不知咱们医院的合同是哪个部门签的,上面怎么说的,应该在合同里有说明,就按合同办,如果没有,可提醒相关部门完善合同内容......
作者:
姣姣白玉兰
时间:
2013-4-15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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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
的帖子
谢谢依旧老师的指导,我们医院没有人事科,护士进院也没有相关的合同或协议书,当时讨论时院领导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办公室主任正在制定相关的制度,重新签订合同。谢谢老师!
作者:
百合101
时间:
2013-4-16 11:46
理解理解,同意楼上老师的说法
作者:
阳光2005
时间:
2013-4-17 11:17
一个医院对自己的职工这样!无语!在不违反劳动法的情况下,保护好护士,弱势群体我们护士!希望医院医不了病,不给人治病,也不要给人留下心病!
作者:
一叶孤舟
时间:
2013-4-19 22:51
这行业容不得一点马虎,一旦出现错误就是对生命不负责任,如果想上班可以来医院看看老师等,但还是建议改行。。。。。
作者:
libingccmb
时间:
2013-4-21 19:01
这个问题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录用时是否签合同了,合同多长时间,如果已经签了,并在有效期内,就不能违反劳动合同,你应当与人事科研究,是否符合你们的合同和劳动法!
作者:
姣姣白玉兰
时间:
2013-4-21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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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ingccmb
的帖子
冰冰老师好!感谢您百忙之中给予指导!我们医院目前没有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各管各的“兵”,那个护士在医院工作将近6个月的时间没有签任何的合同,(前2批护士也是如此,工作都有4年左右了)。不过医院领导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准备在5月份对所有的聘用护士签“聘用协议书”,所以我已经找她谈话,跟她提出这个病症也许不适合护士岗位工作,为了保住自己的身体,希望她能考虑换一个工作岗位为好,因为身体才是最重要,身体垮了,还谈什么工作呀,是吗?老师。所以她也考虑自动辞职,回家养好身体再说。我也祝愿她身体好好的,生活更好!
作者:
彩霞郭
时间:
2013-5-19 21:18
我认为辞退没有道理,能够完成本职工作,疾病不影响工作就不能辞退。
作者:
junnie
时间:
2013-6-28 20:28
理解
作者:
风清扬
时间:
2014-8-12 11:07
疾病不是辞退护士的理由,我们对于病患都说:以病人为中心,我们的护士就这样不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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