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之声--医疗护理职业交流中心—广西护理之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标题: 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 [打印本页]

作者: 秋天童话    时间: 2012-5-22 17:00
标题: 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
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
一.法律法规基本构成
(一).用来干什么?——立法目的;
(二).何时何地何情况下用?——适用范围、调整对象;
(三).应当做什么?——权利、义务、职责;
(四).不能做什么?——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
(五).违反了怎么办?——责任追究等等
二.与医院感染有关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略)
2.《传染病防治法》重要的修改内容
(1)突出预防和预警
(2)完善疫情报告和通报制度
(3)进一步完善传染病暴发的控制措施
(4)规定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
(5)加强保障制度的建设
(6)突出法制观念
     修订时遵循一个总体思路:维护公众利益与保护公民权益相平衡
3.传染病报告及管理
(1)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
(5)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6)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7)实验室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
(8)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
(9)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措施加强管理,:罚款、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治安管理处罚(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  行政处罚 (警告、记过     降级   撤职  开除等)  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 海毓凝紫    时间: 2013-6-25 10:51
谢谢老师,收藏了




欢迎光临 护理之声--医疗护理职业交流中心—广西护理之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http://zghlz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