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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给药途径 [打印本页]
作者: 秋天童话 时间: 2012-5-22 16:58
标题: 给药途径
给药途径
1.首选口服给药
2.胃肠道外给药者,应每天评估能否转换为口服
3.胃肠外给药不良反应大、给药费时、药物
4.成本高、器材花费大、暴露血液机会多
(四)给药疗程
1.一般用药至体温、症状消退72~96h
2.β溶血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疗程10天
3.败血症、心内膜炎、化脑、伤寒、骨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长疗程。
十三.特殊生理、病理状态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一)妊娠期
1.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青霉素类、头孢菌素和磷霉素等
2.对胎儿和母体均有毒性作用者:氨基苷类、 万古霉素避免应用
3.对胎儿有致畸或毒性者:喹诺酮类、四环素类应避免应用
(二)哺乳期
1.对乳儿有影响、在乳汁中浓度较高的抗菌药应暂停哺乳 : 磺胺药、TMP、四环素类、氨基苷类等。
2.青霉素类与头孢菌素类在乳汁中浓度虽低,经消化道吸收率又低,但对乳儿仍具潜在影响,仍以暂时哺乳为妥。
(三)新生儿
1.应避免应用毒性大、经肾脏排泄的氨基苷类、万古霉素及经肝脏代谢的氯霉素。
2.禁用影响生长的四环素类、喹诺铜类,可导致脑性核黄疸及溶血性贫血的磺胺类和呋喃类
3.减量应用经肾脏排泄的安全有效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
(四)小儿患者
1.有耳、肾毒性的氨基苷类、万古霉素应避免应用或慎用
2.四环素不可用于8岁以下,喹诺酮类避免用于18岁以下患者
(五)老年患者
1.主要自肾排泄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可用正常治疗量的2/3~1/2
2.宜选用毒性低并有杀菌作用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尽可能避免氨基苷类、万古霉素等毒性大的药物
(六)肾功能减退患者
主要选择经肝胆排泄或肝肾双重途径排泄、对肾脏无毒性的品种:
1.大多数β内酰胺类、氟喹诺酮类、大环内酯类、多西环素;
2.氟康唑、伊曲康唑;
3.利福平、异烟肼、乙胺丁醇。
(七)肝功能减退患者
主要选择经肾脏排泄或肝肾两途径排泄,对肝脏无毒性的品种:β内酰胺类、氨基苷类、磷霉素、万古霉素、多粘菌素
十四.联合应用指征
(一)病原菌未明的严重感染
(二)需氧与厌氧混合感染或2种以上的病原菌感染
(三)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重症感染
(四)长期治疗易发生耐药菌的感染
(五)为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减少剂量
作者: SONGXIUFANG 时间: 2012-11-30 21:31
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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