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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院感染诊断 [打印本页]
作者: 秋天童话 时间: 2012-5-22 16:34
标题: 医院感染诊断
医院感染诊断
根据卫生部2001年印发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可分为呼吸、心血管、血液、腹部和消化、中枢神经、泌尿、手术部位、皮肤和软组织、骨关节、生殖道、口腔、及其它共12个系统部位的38种感染,其中以呼吸道、手术部位、泌尿道、胃肠道较多见。
一、下列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1.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3.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它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4.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5.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二、下列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1.皮肤粘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
2.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3.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 水痘等。
4.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作者: SONGXIUFANG 时间: 2012-11-30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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