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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 [打印本页]

作者: 秋天童话    时间: 2012-5-22 16:26
标题: 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
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

(
)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
)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     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
)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
)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焚烧、入污水池、消毒或灭菌)。

(
)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
)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
)菌种、毒种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管理。若实验室发生工作人员感染事故或者病原微生物泄漏事件的报告,或者发现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造成实验室感染事故的,应当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机构依法采取下列预防、控制措施:

1.
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

2.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
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

4.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5.
进行现场消毒;

6.
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采取隔离、扑杀等措施;

7.
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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