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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症监护室医院感染管理 [打印本页]
作者: 秋天童话 时间: 2012-5-22 16:24
标题: 重症监护室医院感染管理
重症监护室医院感染管理
(一)布局合理,分治疗室(区)和监护区。治疗室(区)内应设流动水洗手设施,有条件的医院可配备净化工作台;监护区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9.5m2.每天进行空气消毒,有条件的医院应配备空气净化装置。
(二)病人的安置应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诊疗护理活动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控制交叉感染。
(三)工作人员进入ICU要穿专用工作服、换鞋、戴帽子、口罩、洗手,患有感染性疾病者不得进入。
(四)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洗手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
(五)注意病人各种留置管路的观察、局部护理与消毒,加强医院感染监测。
(六)加强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防止病人发生菌群失调;加强细菌耐药性的监测。
(七)加强对各种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及病人用物的消毒与管理。
(八)严格探视制度,限制探视人数;探视者应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与病人接触前要洗手。
(九)对特殊感染或高度耐药菌感染的病人,严格消毒隔离措施。
作者: 576371097 时间: 2012-5-22 18:13
真的很好,谢谢老师提供的信息
作者: 水纹 时间: 2012-5-24 15:37
是监护区内具备洗手设备,治疗室是不应有洗手设施的
作者: 一生有你 时间: 2012-5-28 21:42
回复 水纹 的帖子
不是吧,治疗室不安洗手设施?有这规定?
作者: 水纹 时间: 2012-5-29 14:38
治疗室是不应有洗手设施是院感规定,可以请教院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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