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 发表于 2011-1-2 10:03:59

护士与护工的工作职责讨论

本帖最后由 玫瑰 于 2011-1-2 12:04 编辑

护士与护工的工作职责讨论作者:袁宝芳关于护士的职责早就有明确的规定:保存生命,减轻疼痛,促健康复。护理的任务是:维持健康,恢复健康,促进健康.护理的概念是:诊断和处理人类对现存的和潜在的健康问题的反应.而护理学是: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理论为基础的研究维护、促进、恢复人类健康的护理理论、知识、技能及其发展规律的综合性的应用科学。护士和护工都是护理工作者。而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老百姓常将护工做的事误认为就是护士做的事。在医院,人们看到最多的是护士在马不停蹄地执行医生的医嘱,如发药、打针等,其实这仅仅是护理工作的内容之一:治疗护理。而护理的工作内容极为广泛,病人入院后,除了完成大量的治疗护理外,护士还通过护理评估、护理体检,确定护理诊断,制定个性化的护理措施。包括了解病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入院教育、告之各种检查、体液化验的目的和注意事项、药物的作用和副作用、治疗护理效果的评估、病情的观察、完成各项专业性较强的护理技术操作如:呼吸机的使用与维护,吸痰、吸氧、各种注射、留置胃管、留置尿管、留置静脉导管、雾化、皮肤护理、口腔护理、制定各类疾病的专业性的运动康复计划和护理出院指导。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护士应在通知医生的同时开始对病人进行心肺复苏、电除颤、开放呼吸道,静脉通道、维持有效血液循环,应用一些抢救药物。医生开的不确当的医嘱护士有提出异议和拒绝执行权。护士还是病房医院的管理者。医院的护理风险管理、院内感染管理、护理质量监控等均由护士完成,甚至器官移植咨询这样的工作都可以由资深护士担任。而护工仅仅是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生活护理。前者是医学技术人员,具有医学知识背景,对一个引流管的护理不仅知道医生为何要置引流管,还深知引流液的异常将意味着什么样的后果及如何处理,如一个胃癌根治术后病人医生将会在吻合口下方放置一根引流管,在手术后24小时内我们需重点观察有无出血情况,如果出血量超过300毫升以上必须及时处理。术后5--7天需重点观察有无吻合口漏的发生,如发现引流液有胃液、肠液或食物必须及进处理,而术后引流液较少但病人腹痛腹胀明显,伴有全身感染症状必须及时检查引流管是否阻塞,而后者仅为普通护理人员,无需如此多的医学知识,但应掌握起码的卫生常识,如在病人更换体位时先放松引流管的固定,防止引流管牵拉滑脱受压经等,护工的工作性质类似于保姆。 在国外,护士并不是一个职业,而是一类(医生也是如此)。其中(以美国为例),LPN为操作护士,主要是打针发药(与中国的护士类似)。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很多国家的LPN大多具有本科学历。RN为注册护士,是整个护理过程的掌控者。从接受病人开始,须利用各种方法,搜集病人的主、客观资料,作初步的护理评。同时就搜集的资料加以护理分析,并提出正确的护理诊断和适当的护理计划。之后带领LPN和护工执行护理工作。最后还要根据执行的结果,对护理过程的各阶段进行评价与修正,以确保病人护理问题的解决。应为大学学士以上。 NP为开业护士,俗称护理医生,可以具有处方权。一般应为硕士以上。CNS为临床护理专家,是对某一疾病的护理有资深研究的专家型护士,拥有处方权,工作内容以坐诊从事护理知识咨询、杂病护理会诊为主,普遍具有博士学位。
护工在美国称为CNA,不属于护士序列,无需到当地护士局注册。只需要小学4年级的阅读水平和150个学时的培训就可以了。韩国和德国要求较高,须在初中毕业后进入专业学校学习1年。韩国的护工称为护士助理员(女)和护士助手(男)。日本的护士称为看护,护工称为介护。新加坡的护工包括EN和护理员两级,统称为护士下属。当然,护士和护工都有一个“护”字,英文中各级护士与护工也都有“nurse”这个中心词。但CAN或者EN是无需注册的,不含有过多医学知识,不纳入护士序列,不属于医学技术人员。而护士与医生、药师、医技人员均为医学专业出身的医学技术人员,纳入国家科技人员管理。美国护士还有成为院士者,如现任武汉大学护理学院院长的玛莎女士(其为哈佛大学护理学硕士、纽约大学护理学博士),还有美国麻省大学的终身教授、护理学博士詹林女士(其原为华西医院护士,后赴美留学,是第一位获得美国护理学院士荣誉和获得哈佛大学护理学硕士学位的中国人,曾力推美国产妇休假制度,并获得美国会通过)。
护士这个职业传入中国后,开始时定位是基本正确的。这一点,从教育层次上可以看出。1921年,我国开始培养具有学士学位的护士,还开始了公派出国留学攻读更高层次的教育(如王绣瑛即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护理医学硕士,李式鸾为波士顿大学护理医学博士)。但是,1950年,受历史原因的影响,我国的护理教育全部改为中专。直到1984年才恢复高等教育。40多年的高等教育缺失,使中国将护士这个职业完全错误定位了。护士成了只会打针发药的简单劳动者,医生做了很多应该由护士完成的工作(医院药学也是这样,也是在50年代初期取消了高等教育,到现在,中国的药师仍然绝大多数不能进行药理毒理分析、审核处方、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等工作,只能在药房的小窗户后面做“售货员”)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护理模式的改革。卫生部制定了《2005―2010中国护理事业5年发展规划》(此为我国第一个就某一职业制定的规划,足见中央的重视)。从护理高等教育(我国1992年开设护理硕士教育,2004年开设护理博士教育)、专科(手术、急救、ICU等)护士培养、护工队伍建设、护理管理等方面积极稳妥的推进中国的护理事业与国际接轨。以前,只有在国外才出现的顶尖名校办护理教育的情形(哈佛、耶鲁、哥伦比亚、诺丁汉、爱丁堡、墨尔本、东京、延世、约翰.霍普金斯、蒙特利尔等国际一流大学均有护理学院系),也开始在中国大陆出现(香港理工、中文、台湾辅仁、台大等港澳台名校早已开设护理学博士教育)。目前,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大、中南大学、山东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等国内一流综合大学都建立了护理学院,协和的护理学硕士、博士也已纳入清华大学培养。中国的护理改革还得到了世界各地医学团体和个人的大力资助。如HOPE基金会对武汉大学护理学院的资助。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得到了耶鲁大学和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鼎立支持。台湾的护理专家吴袁剑云博士(George Mason University的终身教授,护理学博士生导师)从 1990 年,就开始了对中国护理改革的帮助工作,她的工作得到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UNDP )的大力支持,多次争取到了 UNDP 支持中国护理改革的援助项目,被中国卫生部聘为护理顾问。    我之所以谈论护理学高等教育,并不是说高学历就不能从事生活护理。而是说,生活护理无需高学历,无需医学知识。将护士与护工混同,是医学教育资源的浪费。美国医学教育资源丰富,全国有80多万护理学学士,30多万护理学硕士和博士,但护工仍只是要求小学4年级的阅读水平,足见两者的差异。
医学护理究竟与生活护理有何不同呢?护士与护工,一笔写不出两个“护”字,但决不能合并同类项。正如医生与兽医不能合并一样。在这里,没有歧视任何一方的意思,只是说明两者的不同。生活护理、医学护理、皮革护理、头发护理,护理很多,并不一样。医学护理不仅仅是打针发药,更不应该是所谓的“伺候人”,而是应该包括健康咨询、营养指导、护理处方、预防保健、康复指导、心理输导等内涵。现代医学具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保健医学、康复医学4大支柱。护理学是保健医学的主干,同时也在其他领域扮演自己的角色:在预防领域,护士是公共卫生知识的传播者、流行病的社区监控者、免疫工作的重要实施者。在康复领域,护士是康复医生、各专业治疗师的合作者,同时也是康复、营养、运动的主要指导者。在临床领域,护士扮演了治疗举措的实施者、健康教育者、病人的责任者、医生的合作者、心理输导者、重症监护者、主要的感染控制者、救护者、质控者和护理知识咨询者等多重角色。而护工只是生活照护者。前者要求消毒灭菌,而后者由于工作性质不可避免接触细菌。所以,任何国家不会混同护士和护工,不会让一个人给病人倒完大小便再去打针。护士可以在无污染区工作,而护工则不能涉足治疗室、换药室、手术室等区域。
很多大医院开设了护理咨询门诊。就老年病、慢性病、新生儿护理、妇幼保健、营养运动等进行咨询。因为许多病“治”不如“养”,“医”不如“护”。而护工是无法进行咨询服务的。
   我国的护理,最大的问题是,从中专到硕士(博士临床太少,矛盾不突出)干的工作是一样的。而且,医护职责不清,医生做了许多护士的工作,护士又做了一些护工的工作。药学、医技也是这样,人才浪费严重。
    另外,由于医生权力过大。医嘱无需经过与护士协商,处方无需经过药师审核,检查无需经医技建议,医生可以在毫无监督的情况下自主实施开药等工作,对“开单提成”造成了方便,加剧了患者的治疗负担。
      诚然,以上大多是发达国家的做法,中国护理确实还很落后。但作为医务工作者,我们正在努力。不仅仅是推进医疗模式的改革(医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要进行医学模式的变革,也就是重新定位一些职业,合理划分职责,组建医疗团队,提高中国医疗的服务质量,两者缺一不可。
人们认为病人住院应该由护士护理,是没错的。但这种护理应该是医学护理,也就是保健、康复意义上的。病人的生活照顾是护工的职责。之所以大多数中国人认为护士应该吃喝拉撒全包,是我们1950年取消护理高等教育造成的,虽然当时的初衷仅仅是减少护士的培养周期,缓解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护士缺乏,但由于没有及时恢复高等教育,使得护理学师资匮乏,更使国人对护士这一职业错误定位,护士是掌握医学、保健学、心理学、营养学、人文科学等多学科知识的“护理医生”这一基本的定位在中国没有确立。护理学是保健医学主干学科,医护并列互补,医生主“治”,研究“病情”;护士主“养”,研究“病人”的观念也没有形成。而诸如护士仅仅是医嘱的执行者、是伺候人的这种观念却至少直接影响了两代人,间接影响更是不可估量!

银珠 发表于 2011-1-2 21:27:02

这些现实确实让我们很困惑,护士好比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yangmin 发表于 2011-11-13 12:58:10

学习了,谢谢老师

蚊子 发表于 2012-12-21 16:38:18

学习了,谢谢老师,,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护士与护工的工作职责讨论